
有关居间合同范文8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居间合同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居间合同 篇1编号: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XXX身份证号码:______地址:______
委托代理人:×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xxx身份证号码:_______地址:______
委托代理人:×
居间方:(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省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丙方接受甲、乙双方的委托,促成委托人订立《房屋转让合同》,并完成其他约定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定义
本合同所称的房地产居间服务,是指居间方接受甲、乙双方的委托,向甲、乙双方报告订立房地产转让合同的机会、提供订立房地产转让合同的媒介服务及代为办理房屋权属过户的服务。在甲、乙双方订立房屋转让合同的同时,居间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约定的计酬标准向甲、乙双方收取报酬。
二、房屋基本情况
2.1、坐落(门牌):_______
2.2、建成年份:20xx年XX月XX号;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权属:□√私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其他
2.3、房屋类型:□√住宅□×别墅□商住楼□写字楼□商铺□车库□厂房
2.4、建筑面积:____,户型:____
2.5、装修与设施:精装修,有空调,冰箱,洗衣机,电视,微波炉,油烟机,热水器,电话等等
2.6、抵押情况:□√无□有租赁情况:□无□有(租期至×年×月×日)
2.7、房屋内(外)设施、设备存在有偿转让事宜的,甲、乙双方可以另行约定。
2.8、经丙方的居间服务,乙方对上述房屋的所处位臵、权属、用途、环境、建筑年代、性质及内部设施(含设备)情况均已了解,并同意受让上述房屋。
三、甲方交易条件:
3.1、委托丙方以人民币:贰百叁拾伍万元整的价格出售上述房屋。
3.2、甲方签署本协议之日起30日作为丙方促成签约期。
3.3、委托丙方按银行资金监督支付的有关规定代为收取受让方的购房款(自行交割部分除外)。
3.4为表示出售房屋的诚意,甲方选择下列第2项交易保证方式:①交付出售定金人民币×元整,并由丙方代收保管。②交付“三证”,并由丙方代收保管。若甲方要取回“三证”则应支付与乙方对等的定金伍万元。在买卖双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后,转为过户费用。
3.5、办理上述房屋的权属过户手续。
3.6、交房时间:甲方约定在其他方式款清条件下,将房屋交于乙方
3.7、本合同签订同时,甲方同意向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人民币:贰万元整(大写)。
四、乙方交易条件
4.1、乙方委托丙方以人民币__贰__百__叁__拾__伍__万__元整(¥___元)的价格购买上述房屋。
4.2、乙方为表示对丙方居间提供的房屋之购买的诚意,向丙方交付购房保证金人民币伍万__元整(¥____元),若甲方同意此购买意向并在本合同上签字认可,此保证金即转为购房定金由丙方代收保管。甲、乙双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后,转为过户费用。
4.3、税费承担方式:交易双方涉及的过户费用、税费(包括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下同)、中介服务费承担方式采用双方各承担。
4.4、税费支付时间:买卖双方涉及交易的相关过户费用、税费、中介服务费,于《房屋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支付于丙方,由丙方代收。房地产中介服务费收费标准见物价局文件及各公司店内明示。
4.5、委托丙方按银行资金监督支付的有关规定将房款代为支付给卖方(自行交割部分除外)
4.6、办理上述房屋的权属过户手续。
4.7、本合同签订同时,乙方同意向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人民币:__贰万__元整。
五、丙方促成签约期
5.1、乙方签署本协议之日起30日作为丙方促成签约期。在此期间内,甲方支付了出售定金或交付了《房屋所有权证》《契证》《土地使用权证》(以下简称“三证”),由丙方代收与保管,并在本协议上签字认可的,则依约签订《房屋转让合同》。
5.2、在此期后,甲方无法接受上述交易条件,则丙方将在15个工作日内,将购房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六、转让合同签订时间:
甲、乙双方同意在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以最后一方签订本协议的日期为准)起15日内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具体时间由丙方安排。
七、甲、乙方违约条款
7.1、在本协议第三条所述期限内,甲方不得取回定金。
7.2、若甲方毁约,则甲方同意将所收保证金的50%于当日支付给丙方,作为居间服务费的补偿,另50%于当日支付给守约方。
7.3、若乙方毁约,则乙方同意将所收保证金的50%于当日支付给丙方,作为居间服务费的补偿,另50%于当日支付给守约方。
7.3、丙方中途毁约的,应向甲、乙双方双倍返还代理费,同时本合同终止。
7.4、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与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房屋转让合同》的约定为准。《房屋转让合同》无约定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八、协议履行
8.1、甲方同意以上述条件出售房屋,并认可由丙方代收和保管乙方的购房定金。
8.2、乙方同意以上述条件购买房屋,并认可由丙方保管甲方的房屋三证。
8.3、三方签订本合同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依约前来签订《房屋转让合同》的,或未履行本合同的,丙方可根据守约方的要求依约将违约方交付的房屋交易定金转交给守约方,同时本合同终止。若甲方提供了房屋“三证”原件作交易保证的,待甲方支付相应定金后,返还“三证”,同时本合同终止。
九、丙方承诺
9.1、妥善保管“三证”、在居间服务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保证不赚取非法差价,提高交易的安全性。
9.2、丙方应在其合法权限内,按约定时间完成甲、乙双方的委托事项。
9.3、如上述房屋符合交易条件,且甲、乙双方已将交易所需资料及所有款项准确、齐全的交与丙方后,丙方应在上述条件满足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的过户手续;如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过户手续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乙双方赔偿已收代理费的0。3%直至 ……此处隐藏8745个字……满时核算并一次性支付乙方。
5、乙方为自然人的,居间报酬为税前收入,如需要依法缴纳税金,甲方在支付居间报酬时予以扣留代缴;乙方为法人或者其他经营组织的,在收到报酬(奖励)的10个工作日之内必须提供发票。
第五条 居间开支
为配合乙方居间服务,甲方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以及乙方联系的客户对甲方及产品进行考察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 产品定价
1、甲方拥有产品价格制定权、发布权,乙方在居间服务中严格执行该价格,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调低价格。
2、甲方产品标准定价为:低温系列产品:12.6万元(尾部烟道、脱硝);高温系列产品:14.6万(高过.高再.折焰角.水平烟道)。
3、甲方有权依据市场情况,调整乙方居间服务区域的产品标准定价。甲方调整价格后,将新的价格通知至本合同约定的乙方邮寄地址或者电子邮箱,乙方自收到次日即执行新价格。
第七条 排他约定
1、本合同期间,甲方可以在乙方居间服务区域内自行开展业务,但在乙方申报居间服务的相对方后,甲方不得与该相对方开展业务。
2、本合同期间,甲方可以在乙方居间服务区域内再许可 人开展居间业务,但各个居间人不得恶性竞争损害甲方利益,在居间服务相对方发生一致时,应当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协商不成的由甲方公平解决。
3、本合同期间,乙方不得在其居间服务区域内接受第三人委托,就与甲方同类的产品开展居间服务。
第七条甲方其他义务
1.向乙方全面、真实地提供甲方及其产品的宣传资料、技术标准、售后政策、经营业绩等。
2.及时向乙方通知有关产品组合、价格、技术、服务、传播等方面政策的调整,回复并采纳乙方的各种合理建议。
3、为乙方开拓市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时(如及时、合理安排技术人员配合乙方工作),配合乙方合理接待客户,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和成功合作客户的情况,结合乙方需求安排客户进行考察。
4、严格履行与购买方签订的购销合同,避免给乙方造成负面影响。
第八条 乙方其他义务
1、维护甲方商业形象和合法权益,合法开展居间服务,在居间服务中遵守甲方的营销政策和价格政策(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甲方许可范围内调整产品价格并报经甲方同意)。
2、通过乙方居间服务签订的购销合同,乙方应当按甲方制度规定及时配合催收赊销欠款,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3、按照甲方要求,为客户提供优质、周到的居间服务,如涉及产品技术、售后服务方面,应当及时请求甲方予以支持,以保证客户需要和维护甲方及其产品商誉。
4、定期将居间服务的全局和具体项目业务开展情况,向甲方全面、真实通报,尤其是具体项目的居间服务开展情况,应当取得甲方确认。
5、在居间服务期间,保守获得的甲方业务信息和商业秘密,不得将信息、秘密泄露给包括竞争对手在内的第三人。
6、乙方明白其非甲方职工,与甲方不形成劳动合同关系,不得以甲方职工、受委托人身份代表甲方签署任何文件,或者承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乙方在居间服务中的行为应当符合法律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任何乙方违反本合同,均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根据违约的严重程度,依法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当对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方因违约行为遭受的实际损失(包括间接损失),承担守约方主张权利发生的、差旅费等费用。
第十条 送达地址
1、甲方的邮寄地址为 ,电子邮箱为 ;乙方的邮寄地址为 ,电子邮箱为 。
2、合同一方有权选择向邮寄地址或者电子邮箱发送文件,并依法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履行中,甲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乙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为代表人,代为签收有关文件。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行使管辖权。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代表人(签名):
居间合同 篇8一. 定义
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
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中,又称为中介合同。
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
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在房产交易中,是指:
买房人与中介,或卖房人与中价之间,以中介人介绍订约机会或信息并 提供房屋销售 的中间服务包括介绍房屋状况、协助签约、协助资金产证监管等为内容的服务性合同。
简单的说就是购房者委托中介协助买房或卖房者委托中介协助卖房而与中介签订的合同, 本质上说是一个保护中介2头收钱的协议,具体可以观察居间合同上,
购房者,卖房者,中介,三方各自的义务/责任条款各占多少比例。
注意:有些中介概念不清或故意混淆概念,其《居间合同》模板的名字为《定金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又或者是其他名称,而实质内容却是《居间合同》
区分的主要区别就是
1.《居间合同》比《房屋买卖合同》上的买卖双方多了一个居间方,即中介。
只要合同上或签名处有居间方(通常为丙方),那这就是《居间合同》
2.合同内容中有委托相关内容。
3. 违约责任中有“定金法则”,详见“2 定金”
二.作用:
1.保证中介利益。
2.中介凭居间合同 就可去网上拉房屋买卖合同,凭此网上备案拉合同并加锁, 意味房子必须通过这个中介卖。
3.可以做低/高房屋价操作
4.包装成首套房
5.其他某些《房屋买卖合同》中不能约定的内容。
三.必要性
居间合同对于买卖双方其实是不必要的,因为对房屋交易起正式左右的是房屋买卖合同,(条款比居间合同详细,违约代价也更高)。
而如果因居间合同的内容与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差异而产生矛盾时,岂不是多此一举? 例如居间合同签订后,定金也付了,但在谈房屋买卖合同适意见分歧严重无法达成一致, 是否算违约?暂时还不清楚,
貌似以目前的情况,很难跳过居间合同直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因为中介要保护其利益。 不过可以尝试尽量避免这种麻烦。
那就是把2种合同的内容差别控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
也就是把居间合同写得详细点,内容与房屋买卖合同尽量一致。
居间协议多是格式文本约定付款方式,
那么就在居间合同的补充合同/协议中添加与缺少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相关内容。 (居间合同+补充合同 /协议)内容≈(房屋买卖合同)
有些中介把居间协议连同买卖合同放在一起,也可以达到这个效果,